职业大赛
“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学生)赛项

“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学生)赛项规程

一、比赛名称

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技能”(国际学生)赛项

二、比赛目的

为深化“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发挥技能竞赛在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人文交流,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中文+职业教育”的国际化,打造北京职业教育国际化品牌,提升首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特举办2024年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教育”赛项。为确保大赛高质量举办,特制订本赛程。

三、比赛项目、时间、地点

(一)比赛项目

1.“中文+导游服务”赛组(国际学生)

2.“中文+电子商务”赛组(国际学生)

(二)比赛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

参赛视频提交截止期限:2024年9月15日

正式比赛时间:2024年9月23日—27日(日期另行通知)

(三)地点

所有赛组均提交视频和相关材料参赛。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

白俄罗斯教育部职业教育研究院

哈萨克斯坦教育部工业联盟和职业教育学会

分赛项承办单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五、比赛内容与要求

“中文+导游服务”赛组

(一)比赛内容

本赛组内容为国际学生“中文+导游服务”技能展示。参赛选手主要为职业院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学习中文的外籍学生。比赛分两个主题——中国景点导游讲解和外国景点导游讲解,选手需使用中文讲解,每个主题讲解的规定时间为3-4分钟。

(二)比赛要求

1. 所有选手全程使用中文讲解。中国景点、外国景点导游讲解的时长均为3-4分钟,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讲解。

2. 中国景点导游讲解题目自选,参赛选手可自行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中国景点进行讲解,讲解内容应积极正面,健康向上。

3. 外国景点导游讲解题目自选,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中国以外的景点(以选手所在国景点为佳)进行讲解,讲解内容应积极正面,健康向上,富有特色,风格不限。

4. 参赛选手本人应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且拍摄环境应符合安静、整洁、明亮、雅观的要求,上交视频应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以便评委为演讲者的表现准确打分。

5. 参赛选手可以使用图片、画册等物品或制作PPT(格式为“pptx”,大小不超过300MB,可借助电脑显示屏、投影仪、平板电脑等多媒体设备播放)或采用其他辅助手段来进行讲解,相关设备由选手自行准备。讲解过程中不允许播放音乐和其它视频,需由参赛选手原声讲解。

6. 每位选手需将中国景点、外国景点两段导游讲解视频以及其它辅助材料(如图片、PPT等)一并发送给主办方。

7. 参赛选手不得提交往届参赛视频或其他赛事的参赛作品,或是录制内容雷同的视频重复参赛,否则将被取消成绩。视频中不可出现参赛选手姓名及参赛院校名称。

“中文+电子商务”赛组

(一)比赛内容

本赛组内容为国际学生“中文+电子商务”技能展示。参赛选手主要为职业院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学习中文的外籍学生。比赛主题为模拟网店直播,视频时长为5-6分钟。

(二)比赛要求

1. 参赛选手需录制一段视频,模拟网络直播销售的场景,向消费者介绍、推荐一种商品并尽可能地吸引其购买,视频时长约5-6分钟。

2. 参赛选手需全程用中文讲解,可使用实物、图片、画册等物品来辅助讲解。

3. 销售的商品由选手自行决定,以常见的大众化商品或本国特色商品为佳。有条件可准备商品实物,无商品实物的则需准备至少三张商品图片。

4. 选手可模拟网店直播间的装潢背景设置,自行设计直播间背景,背景布置应包含商品logo。

5. 视频内容应包括销售活动的直播开场环节、商品介绍环节和直播结尾环节。

6. 拍摄环境应符合安静、整洁、明亮、雅观的要求,上交视频应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以便评委为作品准确打分。

7. 参赛选手不得提交往届参赛视频或其他赛事的参赛作品,或是录制内容雷同的视频重复参赛,否则将被取消成绩。视频中不可出现参赛选手姓名及参赛院校名称。

六、评判标准

“中文+导游服务”赛组评判标准 见附件1

“中文+电子商务”赛组评判标准 见附件2

七、评分方法

(一)评委选聘

由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组(执)委会在赛项评委专家库中抽定赛项评委专家人员,或由大赛组(执)委会聘任。主要由本专业资深学者、行业专家组成,共计5人(中方3人;外方2人,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荐)。

(二)裁判组人数

总人数为8人(含裁判长1人)。

(三)大赛仲裁

仲裁人数为3人。本赛项根据大赛仲裁机制要求设仲裁工作组,共由3人组成,分别由行业专家、资深学者、大赛组委会领导(或总裁判长)组成。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代表队可以在比赛结束后及时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赛项仲裁机构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四)评分方法

所有赛组均由评委根据选手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对每位选手进行打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审核办法

裁判员进行打分后,由赛事举办方统一汇总统计,并根据选手最终成绩进行排名,其最终结果将交至裁判长处审核签字并对外公布。

八、比赛流程

(一)组队与报名

1. 参赛资格。“中文+导游服务”、“中文+电子商务”赛组的参赛选手主要为职业院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学习中文或其他专业的外籍在读学生。各队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各参赛院校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2. 名额限定。“中文+导游服务”和“中文+电子商务”赛组为个人赛,各院校报名参加每项比赛的选手人数不得超过3名,每位选手可配备1-2名指导教师。一名选手可同时报名两个赛组的比赛。

3. 填写报名表和回执。本赛项的报名主要采取电子文档网上报名方式。各院校参赛选手、团队需填写附件3《比赛报名表》和附件4《比赛回执》,并于2024年8月15日前发送至赛事公共邮箱完成报名:

“中文+导游服务”赛组请发送至:silugongjiang@163.com

“中文+电子商务”赛组请发送至:silugongjiang1@163.com

(二)组织方式

所有参赛选手、团队通过网上报名、自行拍摄视频、自行提交参赛视频及材料来参与本赛项。正式比赛期间,中外评委将对参赛选手提交的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

(三)视频及材料提交

所有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料、视频上交期限为2024年9月15日24:00前,逾期即视为放弃参赛。参赛选手请将相关视频及材料发送至赛事公共邮箱:

“中文+导游服务”赛组请发送至:silugongjiang@163.com

“中文+电子商务”赛组请发送至:silugongjiang1@163.com

九、遵循准则

凡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等均需按照赛项组委会统一部署,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十、比赛环境

参赛选手需保证拍摄环境安静、整洁、明亮、雅观,上交视频应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

十一、奖项设定

(一)各赛项根据参赛选手(队)总数按一定比例设置奖项,依次为一等奖10%、二等奖25%、三等奖35%,大赛获奖成绩按照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

(二)本次大赛授予一等奖成绩最佳的选手为“未来工匠”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所指导学生在大赛中获得不同奖项的教师,授予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荣誉称号。

十二、比赛筹备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邮    编:100102

联 系 人:王钰喆

联系电话: 010-84778299、010-64725626、13718618023

E-mail:silugongjiang@163.com(“中文+导游服务”赛组)

silugongjiang1@163.com(“中文+电子商务”赛组)

十三、其他

比赛经费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四、附件内容

附件1: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技能”赛项(“中文+导游服务”赛组)评分表.docx

附件2: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技能”赛项(“中文+电子商务”赛组)评分表.docx

附件3: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技能”赛项“中文+导游服务”、“中文+电子商务”赛组报名表.docx

附件4:第四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中文+职业技能”赛项院校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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