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大赛
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规程

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规程

一、比赛名称

第三届“丝路工匠”国际技能大赛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

二、比赛目的

“一带一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国家利益迈向全球的强国梦的具体展现,同时也是中国教育迈向国际化的重大战略机遇。教育为国家富强之根、民族繁荣之基、人民幸福之本,“一带一路”战略深刻推动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中国学前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本次大赛旨在通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展示各国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国际交流,推动学前教育领域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三、比赛时间、方式、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3年9月2日—5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比赛方式

线下比赛

(三)比赛地点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望京校区)

三、比赛基本流程

(一)各参赛选手开赛前统一领取选手证,现场进行赛位号抽签以及规定曲目(共五首)抽签,确定选手入场顺序及需演唱的规定曲目。

(二)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规定曲目和自备曲目的表演唱。

(三)评委对选手的表现进行打分。

四、比赛内容与要求

(一)比赛内容

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分两个环节——规定曲目的表演唱和自备曲目的表演唱。

(二)比赛要求

1. 规定曲目的演唱由选手现场抽签(五选一)决定,选手应按所给谱例规范演唱(清唱、弹唱、用伴奏唱皆可)。经10分钟准备后开始正式比赛。规定曲目的曲目单将另行公布,以供选手准备。

2. 自备曲目应选取符合幼儿特点的歌曲,风格不限,长度不超过4分钟且不与规定曲目重复。

3. 两个环节均可选择清唱、自配伴奏演唱或自弹自唱等方式,赛务组不提供伴奏,伴奏效果不纳入评分。

4. 比赛现场仅提供电子琴,如需使用其它乐器,请选手自带。

5. 选手请将自备的伴奏音乐存储为MP3格式,于赛前提交赛务组,具体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评判标准

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评判标准 见附件1

六、评分方法

(一)裁判选聘

本专业资深学者、行业专家共计8人(中方6人为线下裁判;外方2人为线上裁判,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荐)。

(二)裁判组人数

总人数为8人(含裁判长1人)。

(三)大赛仲裁

仲裁人数为3人(中方)。本赛项根据大赛仲裁机制要求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由3人组成,分别由行业专家、资深学者、大赛组委会领导(或总裁判长)组成。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赛项仲裁机构在申诉提出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四)评分方法

赛项成绩由各赛项裁判员对每位选手进行评判、独自打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幼儿歌曲表演唱自备曲目占50%,规定曲目占50%,两项相加得出总成绩。

(五)成绩审核办法

比赛打分均由裁判员签字,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员的成绩进行核对无误后送至统分室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各项成绩所占比例统计选手最终成绩并进行排名,打印后交由裁判长审核签字。

七、比赛流程

(一)组队与报名

1.本届比赛外方参赛院校主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为主,中方参赛院校主要以国内职业院校为主,各参赛学校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本赛项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2. 参赛选手须为通过校级比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3. 本赛项为单人赛,各参赛院校代表队限报3人。

4. 为确保参赛人员信息安全、可靠,本次比赛报名工作采取电子文档的报名方式。各参赛队伍、参赛选手需填写附件2《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报名表》和附件3《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回执》,并于2023年7月14日前发送至赛事公共邮箱完成报名:silugongjiang_xqjy@163.com。

八、遵循准则

(一)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等均需按照赛项组委会要求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二)比赛期间服从赛区指挥,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

(三)选手须佩戴证件进入比赛现场,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赛场安静。

九、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优秀奖比例为40%。本赛项设置“未来工匠奖”(特等奖),奖项产生方式将为本次赛项全场最高分,中外各1名。

十、比赛筹备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邮    编:100102

联 系 人:韦洁璇

联系电话:13426048133

E-mail:silugongjiang_xqjy@163.com

十一、其他

比赛期间的场地由承办院校提供,交通、住宿安排等由参赛院校自行解决。比赛期间,各参赛院校需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附件内容

附件1: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评分表.docx

附件2: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报名表.docx

附件3:幼儿歌曲表演唱赛项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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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9:00-18:00

13439517215

wecoedu@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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